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第三食堂创A级单位维修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人: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第三食堂创A级单位维修整改项目
2.2工程位置:白云区沙太路大源南56号;
2.3工程范围:详见图纸清单;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投资限价总额:人民币95806.54元(高于限价作废标处理)。
3、招标内容:见附件(图纸、工作量清单)
4、工程施工时间:合同签定后25天内完成;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竟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总务处(白云区沙太路大源南56号);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受权有效。
7.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7.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建筑工程或装饰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及相应的施工资质(资质符合年检要求),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含50万)。
7.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7.7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8、投标文件要求:
8.1投标文件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注明总报价的密封件一式一份。
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有建筑或装饰工程项目内容,
8.3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投标依据。
9、评标方式:在符合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遵循低价中标的原则;
10、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50%支付合同价30%工程款,工程完成竣工支付合同价5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15%工程款,余下5%的工程款作质保金,保质期满一年后结清工程余款。
11、其它事项:
11.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1.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及《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文件第四十条执行。
11.3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746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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