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先进集体的公示
全院教职工:
根据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关于开展全国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职会字〔2015〕6号),经研究,我院决定申报全国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先进集体,现将学院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创建于1978年,隶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重点技工院校,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现有教职工500多人,近3年全日制在校生稳定在一万人左右,其中高级工以上学生占70%以上。
一、坚持依法治校,综合管理成绩佳。学校集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为一体,全面贯彻执行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铸造“行者精神”的校园文化,形成“人文与技能并重”的办学理念,近3年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广东省首批“校企双制”示范创建院校,近年来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发生。
二、坚持教学生产相结合,突出高端引领。学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宝马、东风标致、北京现代、东风本田、阿里巴巴、惠普等20多家著名企业与学校共建教学生产培训中心,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文化互融,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三、坚持三位一体的教学管理机制。学校完善了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督导体制,建立了优质核心课程及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形成了各具专业特色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得到深入开展。
四、坚持校企双制办学,校企合作成果显著。汽车产业系全面实施订单式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物流商贸产业系实施以“实战”为特色的现代学徒制预备技师人才培养;机电装备产业系引企入校,共建“产学研”基地;;信息技术产业系将企业工作室引入校园,探索 “双平台”人才培养机制。
五、坚持强师工程,打造领军人物。学校重视专业带头人、课程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培养,“双师型”教师达86.3%,打造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以及30多名全国、省、市技术能手为骨干的教师队伍。教师参与企业技术革新,获国家专利4项,引进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进课堂,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先进性。
六、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办学效益好。近三年职业培训、考核、鉴定量达6万人次以上,积极开展交通类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培训,在广东省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培训机构、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鉴定所等称号。
七、坚持就业导向,构建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学校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职业核心能力和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改革”成为首届“全国职业核心能力优秀单位”、“全国职业核心能力示范教学单位”,是广东省、广州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公示时间:2015年7月17日到2015年7月21日止。若对上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志海 电话:37310695
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
2015年7月17日
关于任惠霞等同志赴德国参加技工教育骨干“双元制”
高级研修班培训情况的公布
2015年6月28日至7月11日,技工教育骨干“双元制”高级研修班在德国圆满完成14天的培训任务,并如期回国。现按中央文件规定,对该培训团回国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参团人员
团组成员共15人,我局选派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校长任惠霞任团长,其他团员分别为: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林晓群;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谭癸华;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曾威;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吕惠敏、李娉婷、张海珊;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徐策荣、黄耿、赖圣君;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伍耀钧、李翠红;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黄嘉平、冼宇坚;从化市技工学校吴镜平。
二、出访国家、城市
德国法兰克福、柏林
三、培训情况
该团组按照培训日程安排,顺利完成了各项培训任务。培训方式:培训、交流、公务考察相结合。学习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含义、特点以及行动导向课程的认识等;在德国黑森州行政学院等单位进行了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德国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实施及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培训;考察了当地的职业院校、教育行政部门、知名企业。
通过在德国的培训,一方面学习借鉴德国在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创新,职业院校管理、职业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做法,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加强我市技工院校的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技工院校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及做法的同时,结合我市技工教育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市技能人才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更好的促进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往返航线
广州——德国——广州
五、费用使用情况
境外费用合计人民币32242元/人,往返全程机票费11375元/人、签证费405元/人、因公护照费90元/人、打表费224元/人、保险费375元/人,以上费用合计44711元/人,由各派员单位自理。
特对上述情况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地址:连新路11号301室),联系电话:83360906。
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