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总成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1.名称: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源南路56号
二、招标项目
1.名称:2016年汽车类技能竞赛专用工具及总成加工项目
2.投标内容:加工专用工具及总成一批
3. 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由招标方按广州市政府物资与工程采购管理规定程序实施。
5.资金来源:学校自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在广东省或珠江三角洲地区内设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加工专用工具及总成内容
加工专业工具及总成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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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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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立柱羊角法兰加工 |
招标方提供技术标准 |
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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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减速器加工 |
招标方提供技术标准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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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型车油泵拆装专用工具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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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提供技术标准 |
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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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变速器拆装专用工具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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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提供技术标准 |
4 |
套 |
备注:采购项目内容因涉及技术保密,投标方可向招标方索取相关技术参数,同时,承担技术泄密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项目总体要求
1. 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2. 招标方需求所列货物及数量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的依据。招标方保留在合同签订或需求变化时,变动货物数量的权利,投标方应积极配合,但投标总价不能超过项目最高限价。
3. 本需求清单所列出加工的专用工具及总成,投标方亦可选择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定型产品进行投标,但投标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和说明,以证明投标产品满足招标要求,且性能、质量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4. 投标总价包括了货物的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验收、验收后移交、技术服务、所有税费和其他服务以及采购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招标方无须向投标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1)资格性文件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商务性文件
①投标人情况说明
②服务承诺
(3)技术性文件
①货物技术参数一览表
(4)价格文件
①投标一览表
②详细货物报价表
2.投标书制作及投送要求
(1)投标书要求A4规格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正本一本,副本一本。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我校沙太校区汽车工程系,联系人:陆裕辉老师。
(3)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七、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19 日下午14:20
2.提交投标书地点: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4号楼A栋
3.联系人:陆老师( 13418182904 )
4.开标时间:2016年 4 月 19日下午14:30
5.开标地点:沙太校区4号楼B栋303会议室
6.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八、招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九、评标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整体衡量投标方的规模、经营信誉。
2.资金保障的可靠性。
3.投标人的合理报价。
4.按时供货的可信性。
十、中标通知
经招标委员会审查、评估、论证,将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双方以签定合同的方式确定。
十一、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办法等材料的解释权归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